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2020]04号),现开展浙江工商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暨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申报认定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教学案例课程须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鼓励各学院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符合案例教学规范和要求、具有推广使用价值。
(一)案例主题明确、亮点突出、导向正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案例素材新颖,主要面向高质量的研究生课堂(含实践类课程)教学实践。
(二)申请认定的案例应当是原创案例,案例知识产权清晰,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并出具《作者授权书》。
(三)案例素材应来源于教学管理、生产建设、研究设计、经营管理等工作实践,具有典型性、引领性和示范性。
(四)案例撰写内容与格式须符合相关教指委的要求,如相关教指委没有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参考格式执行。
二、认定程序及应交材料
(一)个人申报程序。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向所在学院提交认定申请,各学院填写推荐汇总表并认真审核择优排序向研究生院推荐。
材料递交:
1、报送纸质版材料:《案例说明书》(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1)一式三份;《作者授权书》(见附件2)(必须本人手签)一式三份;《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有主管领导签名和学院公章)一式一份。
2、报送电子版材料:《案例说明书》《作者授权书》《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其中案例说明书应为手签名后的扫描件,文件命名方式为:材料名称-单位-第一完成人(如: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学院-姓名)。
(二)学校认定。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认定一批校级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公示后学校将择优6项推荐参与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
(三)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自然为校级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且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需在推荐汇总表并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将其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
三、相关说明
学校对认定的校级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给予1万元/每项的资助,资助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申报人)审批使用,支出须执行学校财务规定,主要用于项目调研、整理资料、案例编写等支出,不得用于购置固定资产。若被认定为省级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将按相关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鼓励各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完成过程中,积极参加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或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案例申报工作。
四、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需在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办1039,电邮材料发到yjsypyb@zjgsu.edu.cn 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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