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体责任。修(制)订培养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请各二级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系统谋划,确保高质量完成2021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组建领导小组,落实组织保障。组建科学合理的工作小组是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保障,各二级培养学院应组织成立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一规划和协调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调研论证
(一)工作调研
围绕学校办学定位,请各二级培养学院对原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应充分征询任课教师、研究生、学科骨干、校友、社会用人单位、行业专家和外校专家的意见,找准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对标3-5个国内、国外一流学科培养方案,深入调研研究生培养经验、培养体系和课程要求等,按照全国教指委最新指导性意见,结合学科特色,在充分对比、系统论证基础上,形成培养方案修(制)订调研报告。
(二)建立修(制)订材料档案
由各学院组织专家对修(制)订培养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学院应对修(制)订过程中的调研情况、会议情况、评议审核情况等做好记录,建立材料档案并及时归档。
三、工作时间安排
2021年1月22日前 下发培养方案修订通知,召开校内动员会议。
2021年3月1日前 各学院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2021年4月12日前 各学院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初稿。调研报告包括毕业生与在校生调研、用人单位需求调研以及国内同行培养方案调研。以一级学科为单位,认真总结研究生培养经验,结合学科发展充分进行论证,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1年5月6日前 各学院组织专家论证,根专家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并确认。其中,新增硕博专业培养方案评审意见表(附件4)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抽取部分学位点培养方案送审。
2021年5月30日前 培养方案定稿发布,并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2021级研究生开始施行。
2021年6月30日前 培养方案中拟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汇编成册。其中,非新增专业的新开课程,必须提前向研究生院申请,进行试讲和专家论证,新开课程申请书、专家论证意见(附件5-6)等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要求有序开展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于5月6日前将修(制)订的培养方案(纸质版1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将培养方案(电子版)等材料发至培养办邮箱yjsypyb@zjgs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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