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以及上级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远程复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定于3月27日。请参加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以下内容请考生提前知晓:
一、复试前准备
1.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设备。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支架等。建议为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须有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设备),1部智能手机。手机需将电话设置为“免干扰模式”。
主机位为钉钉(请考生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如有更换手机号请务必联系报考学院更新),面向考生,用于考官对考生的远程视频考核(建议首选电脑+有线宽带或稳定流畅的WIFI)。
副机位(监考机位)为QQ软件,放于考生侧后方45度,用于考官和视频监考员在面试过程中观测考生的后方及周边环境情况(建议使用智能手机+4G/5G网络)。全程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主机位摄像头、话筒都打开;副机位,摄像头打开,开启静音状态。并关闭设备扬声器、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2)复试场地要独立、无干扰、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m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
(3)网络远程考试采用钉钉和QQ软件,请考生务必提前下载并熟悉相关软件,复试前按学院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4)要求考生衣着得体,全程五官清楚显露。按照要求调整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座位与电脑之间距离以视频中能显示人体上半身和双手为宜。头发不得遮挡面部、耳部,不得佩戴帽子、耳饰、口罩、耳机、智能手表、手环及智能眼镜等。
(5)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过程中也不能进人,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6)参加在线面试前,再次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手机通话畅通。如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已更换,应提前向报考院系报备。
(7)对网络远程复试确实因客观条件所限,有硬件、软件上困难的考生应提前向招生学院说明情况,并根据学院建议解决问题。
2.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
3.复试所需提交材料
考生应根据《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考生须知》和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复试材料。考生必须先通过复试资格审查,才能参加复试!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招生学院联系。
4.模拟测试
考生应积极配合学院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演练时间定于3月25-26日进行,请做好准备。
二、远程复试当天流程
1.复试当天准备工作
复试当天考生提前登录远程复试软件平台(钉钉、QQ软件),并做好以下准备:
(1)关闭移动设备语音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铃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功能和应用程序,关闭其它App消息通知;
(2)清理桌面,桌面上只允许摆放面试设备、签字笔和A4空白纸。
2.进入候考区(钉钉面试小组群)
(1)提前1小时上线等候、报到。
(2)根据随机抽取的复试顺序参加复试。
(3)阅读《浙江工商大学复试纪律要求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确认双方紧急联系人电话等。
(4)工作人员逐个检查考生面试环境。考生进入主考区(钉钉视频会议)之前,需根据工作人员指示提前开启第二机位的视频监控画面(考生QQ视频开启后需关闭监控机位的麦克风和扬声器,只留视频画面)。
3.进入主考区(钉钉视频会议)
(1)身份识别和环境确认:面试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面试秘书将画面拍照或截屏保存,以备复试结束后统一上传钉钉“云面试”对考生进行考中的实人认证。
(2)考生确认已经知悉《浙江工商大学复试纪律要求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相关内容,并承诺诚信参加复试。
(3)按面试程序开始面试。
特别提醒:考生在钉钉视频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复试纪律,确认上半身及手部动作处于视频范围内,全程不得关闭钉钉软件的摄像头和话筒,诚信回答各环节专家提问,不以任何形式作弊。
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先不要擅自离开网络复试界面,通过界面的信息发送功能与老师沟通或电话联系。
4.离开主考区(钉钉视频会议)
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工作人员务必将考生移除视频会议后,方可邀请下一位考生进入会议。
5.紧急处置
(1)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断电、断网等紧急情况突发状况,应保持冷静,立刻和学院电话联系(28008218、28008217),复试小组及技术人员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研判。
(2)远程复试过程中如果出现断线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需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三、复试违规处理
1. 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2. 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复试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浙江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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