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创新强省首位战略,培养造就一批具有高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表彰奖励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表彰,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科技厅、省科协、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根据《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首届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推荐与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获奖者不超过20名,往届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按照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的有关精神,从本届获奖者中择优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二、评选范围
在科技工作与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省工作满2年以上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三、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学风正派,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四、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各学院应注重推荐我省“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的青年科技人才。由于推荐名额要求,学校需进行遴选,请申报人于8月24日前将纸质推荐表(见附件2)1份交科技部1059室。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适当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
(五)申报人选择一个推荐渠道,不得多渠道申报。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在大众科技网(https://www.zast.org.cn/)首页点击进入“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专栏,于专栏右上角点击“申报入口”登录“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
请经学校推荐的申报人于8月30日前做好网络填报工作。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提交成功后,使用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浙江省青年科技英才奖推荐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3份。
2.有关附件材料1份(可用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它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科技部: 胡玉和 28877175/617940
人事处: 王娅昕 28877275/667930
科技部、人事处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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