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
一、评审结果查询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zjnsf.kjt.zj.gov.cn)查询本单位和本人申请项目通讯评审结果。申请人请在“项目申报”——“我的项目”——“我的申报”中查询通讯评审结果(注:通讯评审未通过项目,状态显示为“通讯评审不通过”;进入会议评审的项目,状态显示为“通讯评审通过”)。申请人可以点击“专家评价”按钮查看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并给予评价。
二、复审申请
通讯评审不通过的项目申请人如发现评审工作中明显存在程序性错误且影响入围会评结果的专家评审意见,可于 9月24日中午11:00起在“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申请项目信息条右侧的“复审和非共识项目申请”按钮进入填报界面,申请原因请勾选“复审申请”提出申请,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后于9月26日12:00前(复审申请本校内提交截止时间:9月26日 8:00)在线提交至省基金办。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四)对已处理办结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省基金办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非共识项目申请
为鼓励和支持具有颠覆性、高风险等特征的原创思想,定性意见为一落选其余均为推荐的通讯评审未通过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如评审专家对本项目有着明显相悖的评价意见,可于 9月24日中午11:00起在“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申请项目信息条右侧的“复审和非共识项目申请”按钮进入填报界面,申请原因请勾选“非共识项目申请”提出申请,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同意后于9月26日12:00前在线提交至省基金办。
对不予受理的非共识项目申请,省基金办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复审申请和非共识项目申请报送要求
依托单位应对复审申请和非共识项目申请材料分类进行认真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经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9月26日12:00前将所在单位的复审和非共识项目申请在线提交至基金办,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联系人:
陈文强,0571-86964972,wqchen@zjinfo.gov.cn
项目学科咨询联系人:
工程与材料科学:刘君、李金霞(协管),0571-85119257、85117948
信息科学、化学科学:宣晓冬、叶璟(协管信息科学),0571-88217337、28170887
生命科学:李金霞,0571-85117948
医学科学(药学):徐敏,0571-88212789
医学科学(医学)、地球科学:钱昊,0571-88212603
管理科学:陈文强,0571-86964972
数理科学:顾欣星,0571-28170885
技术支持电话:郑圣彪,0571-85214970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71-87054143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校内联系人:李颐宁 15157176818 28875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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