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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给予KASORO FURAHA RACHEL同学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发布人:研究生教学  发布日期:2024-01-12 阅读: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大外[2021]124号文件《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历国际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章第三十条之规定,经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决定,拟给予KASORO FURAHA RACHEL退学处理。

    因决定文件无法直接送达,现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期14天(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26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若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联系人:吴艳玲,联系电话:0571-28008218,邮箱:<wuyanling@mail.zjgsu.edu.cn>)提交书面申诉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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